小时候,嗯,热爱文学,则必然很仰慕李白斗酒诗百篇这种事情,则必然认为喝酒是一件好事,超级有范儿的事儿。。。
所以我没有坚持说,我不会喝酒。所以我不小心被猛灌,一位一位地来敬酒,再一位一位地去回敬。56度啊!我和黄伯伯就这样上大当了。领教了一席,当然洞见到了之后的每一天,每一顿,无可避免的轮回。可是,为了表示真挚的友情,我们还能做什么呢?从猛喝醋猛喝茶,到猛吃cheese,猛喝糖水,然后三更半夜睁着眼睛睡不着——我们还能做什么呢?
果然喝多了胆子比较大,感情才比较热络,逮着主席们院长们一一个拍人家肩膀……果然在蛮夷之地待久了,心中无礼数啊!丢丑丢回老家去了……
好歹理科出身,再怎么歪歪倒,也得会数数,到最后的挑战来临时,我果敢地悲壮地站起来说:我先干三杯为敬!刚学会的,一气喝完三杯就可以去空手套一圈白狼,算起来我还能少喝几杯。
回想起那小小玻璃杯里透明的液体,就吓得浑身一哆嗦。一年的酒精,都在那几天“饮胜”完了。。。继续哆嗦中……
话说,直到最后两席,我们才发现了点什么,捶胸顿足:原来重点保护对象之一,我的师母,其实才是那静悄悄的、酒量最大的、最面不改色的高人啊!
我很想看看你喝高了啥样啊
啥叫豪爽,呵呵,见识了